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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肥等十三种(类)商品将退出定价目录

发布时间:2015-05-11

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发布《*定价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与2001年版*定价目录相比,新的目录中定价种类约减少46%,具体项目约减少80%其中化肥将退出定价目录。

依据《价格法》,中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,只有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才可以实行*定价或*指导价。*指导价、*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,以*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。

现行*定价目录是2001年国务院批准发布的《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定价目录》,规定对13种(类)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*定价、*指导价管理。修订后,重要的*储备物资、烟叶、民爆器材、化肥、教材、军品、电信基本业务全部退出了*定价目录,药品、交通运输、重要专业服务中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也退出了*定价目录。

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说:“化肥等十三种(类)商品市场已经由竞争形成,此次*定价目录修订,只不过名副其实而已,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明显的影响。”

    (来源:河南日报农村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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